广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9月1日起分三档实施
广东省政府印发通知,自9月1日起全面上调全省月最低工资与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延续三类档位差异化设置。
广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9月1日起分三档实施
广东省政府印发通知,自9月1日起全面上调全省月最低工资与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延续三类档位差异化设置。
核心要点
- 广州执行一类标准2680元/月、深圳2700元/月,对应小时最低工资均为25.4元
-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执行二类标准2300元/月(小时21.9元)
- 其余15市执行三类标准2040元/月(小时20.2元)
- 明确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支付保障范围
- 计件工资用人单位须保障法定工作时间内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